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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调查公司: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时间如何规定的

来源:本站日期:2022-08-20 11:25:28 浏览:182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时间如何规定的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那大家对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时间如何规定的了解吗?今天侦探社小编为大家介绍相关知识,欢迎大家进行阅读。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时间如何规定的: 既可以在离婚时提出,也可以在离婚后提出,但时效以1年为限。 相关法律知识: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昆明婚姻调查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昆明婚外情调查取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以上就是侦探社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知识的讲解,大家可以仔细阅读本文,并结合自己的实际,做出明智的决定与处理,小编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侦探社平台的专业侦探,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侦探社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侦探社婚姻家庭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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